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在没有依据 、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11月30日 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就把事情闹大 。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商品信誉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并强行索要财物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以讹传讹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4月26日 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采取威胁手段 ,
庭审中 ,而后,
4月26日上午 ,
